司属各单位、处室:
曹晨,男,1988年10月出生,衡阳市人,身份证号码:43040519881015351X,系原信息中心干事。
曹晨在信息中心工作期间,经常违反集团公司考勤制度,信息中心负责人多次对其进行劝诫谈话无效后,于2020年4月28日以报告形式将其人事关系退回集团公司人事处。人事处相关人员在同年5月多次通知曹晨到该处进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,但其拒不来司学习。2020年10月18日人事处以挂号信的形式将《催促办理离职手续的函》寄给曹晨,其一直未予回应。
鉴于曹晨的行为已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条第(二)款“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……”,经集团公司2020年第15次董事会研究,决定解除曹晨与明道配资的劳动合同关系。
明道配资
2020年10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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